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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员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规定

一所有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佩戴厂牌。员工未佩戴厂牌时,保安员应查明其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,并汇报人事部。

二上班时间,所有人员进出公司大门,必须穿工作服,员工未穿工作服时,保安员应登记好。

三上班时间内,需要出公司大门的必须凭“放行条”通行。

四公司员工携带行李、包裹、提箱、大件物品者,应凭行政部开立的“放行条”通行。携带一般随身用品,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。

五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,如果没有加班的情况下,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及仓库,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。

六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,保安应凭批准后的“放行条”给予放行,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,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,一经发现,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。

七上班时间,严禁私访,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,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。

八外来人员来访,外来车辆进出,一律进行登记。

九外来人员出入厂区时,保安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,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。

十委婉拒绝外界推销员或小贩进入厂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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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  发布日期:2020-06-0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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